記者今天從省商務廳獲悉,為了做好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,該廳特制定了《海口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提出,力爭用五年時間(2010—2015年)完成海口市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,使海口90%以上回收人員納入規范化管理,100%的社區設立規范的回收站(點),95%以上的再生資源進入指定市場進行規范化的交易的集中處理,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80%以上,基本消滅二次污染。該體系建設總投資19442萬元(含信息化建設和人員培訓費用)。
今年海口將建259個回收站
根據《方案》,今年海口要建設259個回收站、3個分揀中心、2個集散交易市場和1個報廢汽車升級改造項目。
城區回收站為封閉式建筑
《方案》對再生資源回收網點、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的建設提出嚴格的建設標準。回收網點建設中的城區回收站應為封閉式建筑,營業面積不低于10㎡。每個回收站最少配置2輛統一樣式的回收專用車,同一系統回收站應做到統一標識、統一價格、統一管理等經營規范。
城區回收設計及裝修應與社區環境相協調,采用淺綠色環保輕質型建筑材料進行全封閉式建設。鎮回收站采用半封閉式建筑的,四周圍墻高度應不低于1.8米。回收站內應劃分廢舊紙品、廢舊金屬、廢舊玻璃等物品堆放區、并設置廢電池回收箱。
具備再生資源回收、初加工、轉運功能的分揀中心,消防、排污設施要完善,著重防止廢棄物溢散等污染及影響四周環境。場地原則上不少于30畝。
集散市場定期進行消毒
集散市場占地面積原則上應在50畝以上,市場內進行統一規劃、統一管理,分區分類建設和經營,應設“五區一中心”即“商品交易區、分揀加工區、倉儲配送區、商品展示區、配套服務區和培訓中心;經營區要分類經營,以交易產品種類進行細分,不少于3個交易區。并定期進行消毒。市場內處理設施周圍應有油類或液體的截流、收集及油水分離的環保設施或措施。